学术发表

防止“代理人”对新农合和低保政策的扭曲


第39期(总第1062期) 2008年6月11日

来源:战略研究院

日期:2008-08-04

作者:王小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两项涉及农村民生问题的最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几个政策操作层面的问题需要引起关注: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过程中的“代理人”收取“代理费”,降低了穷人的受益;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操作中,或者向低保对象收取“代理费”,或者是将不具备低保资格的“富人”纳入了低保,前者稀释了低保的穷人受益;后者则严重扭曲了低保政策的初衷。建议:一是取消农民先全额支付,再报销制度,全面推行电子报销直接扣除,由医院定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院管理机构结算;二是加强在确定低保对象过程中农民的参与程度和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的监督与绩效考评;三是加强农村社区服务提供,由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社区“精英”的社会责任取代市场行为的“代理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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