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战略院
日期:2009-10-22
作者:陈 志
摘要:气候变化的问题最终需要创新来解决。创新不仅仅是技术的问题,而是复杂的科学、工程、经济要素和制度的相互作用过程。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从“技术制度”角度看,有渐进型、破坏型和激进型创新之分,其中的激进型创新和部分破坏型创新正遭受着所谓“碳锁定”,这决定了传统的跨越“三个鸿沟”的政策不再适应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创新。各国政府也越来越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创新的复杂性,我国在制定气候变化有关的创新政策时也必须考虑这些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