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发表

对德国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的几点认识

来源:《科技中国》2021年第一期pp.29-31

日期:2021-02-01

  文/蔡笑天 李哲(江南体育下载链接)

  德国利用第二次技术革命和第三次技术革命交替的机会,通过自主创新、奋起直追,实现德国制造高端化、自主化。德国创新的经验有着深刻的技术革命周期背景。研究德国推进自主创新的成功经验,对理解和把握技术革命周期的特征,完善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德国推进自主创新的技术革命周期背景

  从1870年到20世纪初期,德国工业化进程加速,经济规模、劳动力数量及劳动生产率不断提升。这些指标的背后是德国逐步调整国家创新体系,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注重科学与教育、科学与技术、科学技术与工业发展的相互协同。应该看到,德国的成功除了主观驱动外也离不开技术革命交替的“天时”。

  一是第二次技术革命后期,传统技术—经济范式经济报酬递减。十九世纪下半叶,以蒸汽和铁路为代表的第二次技术革命进入后半段(见图1),技术突破陷入瓶颈,开始加速向各领域扩散和渗透,创造出全新的经济形态、技术变种和商业模式,已有的全球产业链发生剧烈重组。由于这种融合创新创造价值的源泉不严重依赖传统的技术积累,使得当时属于后发国家的德国获得了缩短与英法差距的契机。

  二是第三次技术革命初期,新技术—经济范式经济报酬递增。十九世纪下半叶,以钢、电力和重型工程为代表的第三次技术革命刚刚开始,新的技术范式创立初期给予各国几乎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机会。由于当时旧范式下成长起来的产业更多聚集在英法等国,使得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在这些国家扩散传播阻力大,成长较慢。这给予了德国快速发展新范式,并利用主导技术群和新兴产业爆发的阶段获得更多经济报酬的机遇。

  正是两次技术革命交替的历史时期使得当时处于后发的德国获得了赶超英法的机遇,而德国也充分利用“天时”,发挥比较优势,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一举奠定了第三次技术革命周期的先发优势。

  二、德国充分发挥后发国家比较优势,适时调整国家创新体系演进方向

  德国的高速工业化和自主创新路径展示了后发国家在短时期内赶超先进工业国的成功经验。尽管当前我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及世界格局与20世纪中期开始腾飞的德国不尽相同,但德国在确立比较优势、将不利条件转化为有利条件等方面采取的一些举措,仍然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第一,德国政府在推进自主创新并保持经济稳健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个后发型工业国家,德国能够在短时间内快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政府的引导和协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选择性发展新兴产业。德国利用第二次技术革命和第三次技术革命交替的机会,大力发展有机化学、电力、钢铁等当时的新兴产业,是德国后来居上的重要原因。德国联邦政府还通过定期发布新的高技术战略来确定德国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既保持德国传统领域的领先优势,同时在新兴领域进行提前部署。二是保护和扶持国内新兴产业。为了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德国政府通过高关税来保护或推动尚处于幼稚期的新兴产业发展。此外,通过颁布商业法、营业自由法、迁徙自由法等为促进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保障。三是德国政府能够及时限制政府干预对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2010年欧债危机后德国经济稍有好转,政府就制定了退出策略,颁布并严格执行《新债务限额》《反对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案,保证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创新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协同支撑德国科学跨越式发展。19世纪下半叶德国在经济上赶超英法等国的同时也成为世界科学中心,背后的关键因素是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协同发力。一是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引进培养高水平科学家。德国高度重视高等教育,1810年创立了世界第一所“研究与教学合一”的现代化大学——柏林大学(现洪堡大学)。到19世纪中期,德国的大学研究提升到了很高的水平,并且在医学、化学和物理学等领域达到世界领先地位。这期间无论是重大科学技术成就的数量还是诺贝尔自然科学获奖人数,德国都遥遥领先于英法美等其他工业化国家。二是形成了“以科研指导生产,以生产促进科研”的机制。德国政府不仅注重基础研究,也重视技术研发及应用。一方面加快数学、化学、机械学等基础研究步伐,另一方面设立柏林工业大学、慕尼黑工业大学等以技术教育为主的高等工业学府,并与国内的科研机构和企业研发中心紧密结合,快速地将科研成果及时应用于工业生产。例如,苯胺燃料、电动机制造从理论到应用,德国比英法要快3~5年。三是抓住技术革命机遇,选择性发展新兴产业。德国企业界充分利用传统能源和冶炼企业处理环境问题的经验,将发展环保产品和技术作为新的增长点,在强调扶持和发展像信息和通信、纳米和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的同时,并没有放弃对汽车与交通等技术的促进。

  第三,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创新能力。德国一方面通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造传统产业,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基于新技术的新兴产业,提高国家创新力和竞争力。在资源贫乏、技术落后时期,德国政府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大力引进英、法等国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使其技术革命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大规模投入和产出的基础之上,并直接获取了规模经济效益。此后,德国不甘于单纯的技术引进,在引进英法等国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并成为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发源地。除钢铁这一传统工业部门延续了第二次技术革命的增长势头外,德国在电气、化学等领域也积累大量新技术,占据了绝对领先优势。

  三、思考和建议

  德国顺应技术革命周期特点,适时调整国家创新体系,推进自主创新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有一定启示。当前,世界处于第五次技术革命的后半段,信息技术正加速改造人类生产生活方式。距离下一轮技术革命的爆发估计还有二十年左右(胡志坚,2019),我国进一步发挥后发国家的比较优势仍有较大空间,应把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创新能力的基础,在创新治理、创新主体、资源统筹配置能力等方面持续发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第一,强化政府营造创新“软”“硬”环境的作用,提升创新服务能力。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的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以数据为驱动要素的新经济形态和产业发展规律正在形成。政府现行的体制机制和创新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信息通信技术引发的产业变革,需要主动采取措施,调整政策着力点,完善基础配套服务。一方面通过修订科技进步法、开展科研机构立法、研究制定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相关立法,推进科技治理法制化;同时,放宽新兴技术、产品繁衍空间,为不同技术路径提供宽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另一方面推动政府部门数字化,提升科技领域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同时,构建科学大数据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实现对国家重要科技数据的权威汇集、长期保存、集成管理和全面共享。

  第二,明确创新主体的功能定位,强化协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原始性创新能力和科技源头供给能力,明确科研机构(包括科研院所、科研型大学等)作为经济活动中知识要素的主要提供者,企业作为将各种知识、能力和资源组合起来的载体,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等)为创新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其他各类辅助支撑要素。强化创新主体间的关联协同效用,一方面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考虑开展国家技术攻坚机构管理试点,组织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科研基地和科研型大学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活动。另一方面重点突出各类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持续加大研发积累,与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基础研究活动比重。

  第三,促进创新要素自由顺畅流动,提升科技创新资源统筹配置能力。研发经费投入、研发人力资源、信息化发展水平、科研基础条件、科技基础设施等创新资源是知识生产的基础。这些资源的统筹配置决定了知识转化为经济利益的效率和知识生产的动力水平,对于处于赶超阶段的我国来说至关重要。需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升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格局,鼓励地方和全社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例如探索利用基金、股权融资、社会捐赠、众筹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二是围绕人才进行资源布局,突出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地位。完善外籍人才来华工作管理制度,鼓励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中心、大科学设施等向国际开放,面向全球招聘院所长、实验室主任和领军人才,设立流动岗位吸引国外研究人员合作研究。三是将信息通信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突破口。提升各类创新主体通过开放知识网络利用各类创新资源的能力,推动数据、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的跨界流动和全球化配置。四是推动区域创新在优化科研投入结构、承载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聚集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利用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手段打破行政壁垒和体制障碍,促进区域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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