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小玉(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
文章在研究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从研发投入、核心竞争力、科技资源、国企创新、产学研融合和企业融资等视角,分析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加快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为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参考。
企业是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力量,是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广西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创新的政策措施。本文基于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的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快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这一主题进行分析思考。
一、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及成效
2016年,广西召开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相继出台《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决策地位进一步凸显
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各级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目前,广西科技重大专项等部分项目实现专家咨询组中的产业专家和企业家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实行创新项目企业牵头制,涉及产业的创新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或参与,2019年自治区安排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企业牵头占比达83.3%。
(二)企业逐步成为研发投入主体
在制度引导下,部分企业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进行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9年下达2.5亿元,拉动838家企业年度研发投入超过32亿元,财政投入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比例接近1∶13。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工程和“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2388家,瞪羚企业总数达到71家。通过设立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资助专项,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普惠性支持。
(三)企业在科研组织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2018年,在立项的129个重大专项中,由企业、高校院所共同参与的项目占比达64%。支持企业牵头联合组建研发机构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建设了28家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2019年发放金额787万元,惠及全区98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四)企业在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显现
鼓励企业通过购买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等方式,承接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其他企业等单位的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成功产业化,给予技术交易金额最高500万元补助。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企业发明专利倍增计划,获奖发明专利最高奖达100万元。
二、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依然存在,主要体现在:
(一)企业未形成研发投入主体
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研发投入在减少,研发准备金制度尚未普遍建立。2018年,广西R&D经费支出144.85亿元,占GDP比重0.71%,其中政府投入42.6亿元,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比例大概是1∶3.4,而广东省该比例约为1∶10,广西与发达省份的差距比较大,研发经费还是政府支出比较多,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
2018年,广西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为95.1亿元,占总数的65.6%,与上年相比下降了2.8%,与2018年全国企业研发投入占77.4%相比,落后11.8%,比贵州(74.8%)、江西(86.2%)、广东(87.6%)分别落后9.2、20.6、22个百分点。广西6535家规模以上企业中,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只有516家,占比仅7.9%。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超过四成开展创新活动,而广西596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只有485家开展研发活动,仅占8.1%。如拥有4000亿资产、年营收入将近500亿的广西百强企业之首——广西交通投资集团,研发投入仅为7000万,占营业收入比例不足1%,与广东企业百强之首的华为研发投入15%差距甚远。
(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少
广西大多数产业技术仍处于跟跑、模仿阶段,产业整体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2018年,广西企业R&D研究人员占全社会R&D研究人员比重为43.25%,远低于全国的61.9%;6535家规模以上企业中,仅7.9%的企业有研发活动,与全国40%的比例差距甚远。2018年广西登记的2469项科技成果中,企业登记占比仅为27.5%。2018年广西科技活动产出水平指数35.03%,落后全国平均水平近40个百分点,排在全国第25位;广西技术成果市场化指数仅为17.19%,落后全国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排在全国24位。广西是全国最大的原料蔗和蔗糖生产省区,但蔗糖加工业至今无1件国际专利,超过9成的制糖企业在蔗糖加工领域无专利申请,目前还是在生产以原料加工为主的白砂糖、红糖等初级产品,产品单一且附加值低。广西传统的汽车产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产品总体上以中低档车为主,还没有开发和生产高档整车的能力,大部分关键零部件主要依靠国外进口或江浙一带的专业厂家。
(三)科技资源尚未完全向企业集聚
广西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存在着资质门槛高、政策条件多、财务处理复杂,企业自行判断适用优惠政策存在较大难度。如广西博士海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广西针对企业的财政补贴政策分散在发改委、工信、科技、商业等多个部门,但是政策宣传不够,企业无法研究透彻所有的政策,需安排专员针对申请、组织材料等事项管理,消耗企业管理成本。2018年,广西进行企业研发奖补申请的仅为348家。同时,难以充分发挥企业专家在科研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特别是中小企业缺少话语权。广西专家库总人数为14666人,而企业专家数仅为1737人,仅占总人数的12%。
(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意识和动力不足
科研与产业发展各念各的经、各走各的道,产学研用联系不紧密。广西企业在研发和创新上主要还是依靠自身力量,企业科研项目90%都是自己完成。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企业获得的研发经费相当有限,高校每年从企业获取R&D经费所占比例不到30%,科研机构从企业获取的科技经费比例不超过10%。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缺失,高校和科研院所受自身条件限制,大多数科技成果都是“实验型”,而广西大部分企业只具备接纳现有“成熟型”技术和产品的能力,缺少既能对接高校院所,又面向企业,具备二次研发能力的中试机构。广西建设的28家自治区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于政策方面的缺失等原因,缺乏促进产学研用合作的项目、载体和平台,并没有发挥出“联盟”真正的作用,致使联盟建设流于形式,面临着无法进一步向前推进的窘境。
(五)国有企业主导创新能力较弱
国有企业应当是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骨干力量和国家队,但广西国有企业整体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活力不足。广西大部分国有企业处于无科研人员、无科研平台、无科研经费的“三无”状态。现阶段,企业利润收入仍是主要考核指标,很多国有企业为控制成本,压缩研发投入。2018年广西百强企业中,排名前20的企业有19家是国有企业,但其中创新活动较活跃的仅有上通五、柳钢、玉柴、东风柳汽等少数几家企业,且都是涉及传统产业的企业。对统计数据分析显示,2017年认定的1186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有企业占比11.6%,国企科技活动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0.03%,其中,有2家国企没有科技活动人员;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仅占营业收入的3.46%,有3家国企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为0;有11家国企没有有效专利数,有59家国企的有效专利数为个位数。
(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
当前,广西扶持科技创新的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基本没有,全区仅有桂林银行科技支行1家专业的科技银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机制不完善。很多科技型初创企业,由于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方式,导致企业在融资方面碰壁。如广西捷佳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西瞪羚企业,因不动产抵押物不足无法获得四大银行贷款融资,而区内创投公司对处于初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意愿不强,不愿承担风险,只想明股实债,旱涝保收,从银行5%的利息拿到贷款后,以12%~15%的利息贷给企业,融资成本极高,企业无法承担。
四、加快广西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
推行创新项目企业牵头制,面向企业技术需求编制项目指南,由企业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产业导向类科研项目,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普惠性政策的激励作用,加快落实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扶持政策,按照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及增量增幅,采取事后奖补、分档补助的方式给予财政资金奖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着力减轻科技型企业税费负担,在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政策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对自治区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地方税收收入增量返还奖励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增收上交自治区当年增量部分,全额返还所在市、县(市)。
(二)培育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
加大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遴选扶持更多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推进“蛙跳”产业快速发展。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大数据等领域大力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推动相关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广西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的经费支持“蛙跳”产业发展。“蛙跳”企业因引入投资、股权转让、股权稀释等产生的企业创始人(团队)应征个人所得税,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情况下,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启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大中型骨干和高新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究机构,力争大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牵头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吸纳上下游配套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标准制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成果孵化转化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深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从区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一批科技骨干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特派员派出期间,与所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经派出单位允许,特派员可依据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技术、管理、资金等投资入股企业并取得相应报酬。开展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人才兼职试点,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对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支持政策。以财政科技投入为引导,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建立覆盖企业成长全过程的资金供应链。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投贷联动、金融科技应用等试点,推进各具特色的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每年在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中设置一定额度的科技创新专项债券,用于支持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企业和业绩突出、发展势头良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行动,建立科技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列入培育计划的科技型企业在企业股份制改造、券商签约辅导、挂牌上市等分阶段给予费用补贴或奖励。对在科创板成功实现首发上市的企业,自治区财政按规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补和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五)建立国企研发投入考核制度
加强企业研发投入情况统计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把研发投入总额及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内容。推动国有企业在自治区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参与编制自治区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技术领域发展专项实施方案。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激励制度,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于利润”。鼓励企业积极服务于广西发展战略需要,发挥金融调控作用,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发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主体作用
以吸引大院名校科技成果来桂转移转化为重点,区市县联动、多元化资金支持,激励企业牵头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试验服务的开放型中试基地建设。落实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成功产业化的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