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雯(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
以JSPS和德国洪堡基金会的海外科技人才资助体系为重点研究对象,从体系结构和资助模式两个维度展开分析,并着重探讨了日德经验对完善我国海外人才资助体系的启示。结合我国海外科技人才的需求特点,从建立统一资助服务平台、扩大人才结构覆盖面、发挥用人主体自主权、采取多元资助手段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为完善我国海外人才资助体系、规避引才引智合规性风险、优化资助结构提升资助效率提供了思路。
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是新时期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对全球产业结构形成关键影响,使国际科技竞争格局发生重要变化,人才作为科技创新的第一资源,国际科技人才争夺势必愈加激烈。2018年以来,在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发酵的背景下,多名中国在美专家受到调查和起诉,我国海外科技人才引进政策面临重大挑战。根据美国政府关系委员会2019年3月披露的《潜在外国影响案例》,“在中美同时拥有教职”“未适当披露同国外的关系”以及“受到外国人才计划的招募”被罗列为在美华人学者涉及的主要问题,表明我国现行的海外人才引进和资助计划中的部分方式方法仍有待进一步优化。本文选取日本学术振兴会(Japan 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Science,JSPS)和德国洪堡学会(Alexander von Humboldt Foundation)为研究对象,二者作为日德主要的海外科技人才资助机构,具有较好的代表性,通过比较分析两国在体系结构和资助模式上的异同点,为中国海外科技人才资助体系应对新挑战提供了启示和建议。
一、日德海外人才资助的体系结构
(一)管理体系结构
日本和德国针对各层次海外人才的资助项目,通常由专门机构或基金会进行统筹管理和分配,赋予自主灵活的机构属性,以防止资源过度分散而导致重复资助和效率低下。从功能设置上来看,管理海外人才资助项目的机构通常也负责支持国内研究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并资助国内人才赴外学习,因此有利于形成面向国际交流的统一窗口。从机构性质上来看,日本和德国管理机构普遍具有自主、灵活、高效的特点。从经费来源上来看,财政资金是海外人才资助项目的主要来源。此外,为方便海外人才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项目进行申报,发达国家大多在管理机构官网上设置了清晰的申请入口和简洁明了的项目介绍。日本海外人才资助计划主要由JSPS负责管理和实施,JSPS是受文部科学省管辖的独立行政法人,在组织架构上采用法人首长负责制度和决策-执行分离的运作模式(陈伟,2012),并通过其目标管理、弹性运作的框架使组织在财务、人事、组织的管理上有了一定的自由(毛桂荣,2009)。JSPS由文部科学省拨款,同时还负责资助国内学术研究项目和海外派遣人员,是日本国内重要的学术研究资助机构,占日本政府全部竞争性科研经费的60%以上(夏欢欢、钟秉林,2016)。而德国洪堡基金会作为一个科技外交和资助机构(梁文平,2001),是德国海外人才资助计划的主要管理机构,同时负责德国科学家和外籍科学家的资助工作,资助项目主要包括荣誉性奖励和奖学金,基金会经费绝大部分都来源于联邦财政经费,具备较高的自主性、灵活性和运营效率。一方面,日本和德国通过专门机构对各类海外人才资助项目进行系统化管理,有助于根据国内人才需求动态调整海外人才资助的投入结构;另一方面,在管理机构功能上的综合配置有助于更好地统筹分配财政科技经费,更大限度地避免创新资源的重复配置和碎片化使用。
(二)项目体系结构
海外人才资助体系往往由多个层面的资助项目共同构成,能够满足本地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差异化人才需求,形成覆盖各年龄阶段、流动性质、来源国家和学科类型的普惠性政策体系。JSPS海外人才资助体系的人才结构覆盖情况,从中青年博士到教授级别均设有相应的资助项目,涵盖了研究人员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对来源国家的限制较少,重视对欧美发达国家青年人才的储备性资助,资助期限最短为7天,最长为2年,满足了海外人才柔性流动和刚性流动的主要需求。
德国洪堡基金会的海外人才资助体系,对年龄阶段、来源国家、学科类型的覆盖面广,特别是为来自发展中国家、新兴经济体和转型国家的中青年人才和杰出学者提供额外的奖学金和荣誉型奖励资助项目,资助期限最长为5年,最短为6个月,在流动性方面更倾向于资助计划长期在德从事研究工作的学者,没有设置短期流动的资助项目。
此外,日德海外人才资助体系能够很好地反映本国人才的需求特点,体现了体系结构设计的合理性。日本海外人才资助体系更重视通过特别研究员系列项目吸引发达国家青年人才来日发展。日本少子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促使政府加大引进海外青年人才的力度,2016版日本复兴战略中提出到2020年之前吸引留学生30万人,并将国际学生在日就业的比例提升至50%。对青年人才的需求特点在海外人才资助体系中有显著体现,针对特别研究员的资助项目比例较高,特别是与美国和部分欧盟发达国家合作,成立了专门的暑期项目和战略项目。由于日本高等教育中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博士后学衔,为了促使获得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继续从事先进或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因此设置了特别研究员制度为青年研究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鲍健强、安原和雄,2001)。德国海外人才资助体系善于通过荣誉型资助手段延揽领域内杰出人才和顶尖人才。以德国洪堡学者奖(Alexander von Humboldt Professorship)为例,该资助项目要求候选人为所在领域的领军型学者,且在国外成长为知名学者(国籍不限),并有志于在德国从事长期研究工作,对学科类型没有限制,资助周期为5年,每年提名的学者人数在25人左右,最终入选人数在10人左右,其中外籍学者数量超过半数。
(三)资助内容结构
海外人才资助项目一般包含个人津贴和研究经费两个部分,以满足海外人才在生活、学习和研究工作中的基本需求。其中,个人津贴主要包括由财政资金提供的个人收入或津贴、国际机票的往返费用、国际旅行和医疗保险费用、个人或家庭成员的安置费用等,可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研究经费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经费以及部分研发成本的补贴或津贴。以JSPS特别研究员系列的标准项目为例,获资助学者的个人津贴部分由JSPS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资助额度为36.2万日元/月,如果是从海外移居日本的可获得一次性安置费20万日元,用于邮寄个人行李或短期安置;而科研补助金和研究支持津贴需由用人单位和合作导师提出申请,并由学者与合作导师共同参与、联合开展研究计划,经费下拨到单位,其中科研补助金最高为150万日元/年,研究支持津贴最高为7万日元/月。又以德国洪堡学者奖为例,由财政资金提供的个人收入和研究经费由洪堡基金统一拨付到用人单位,由洪堡学者使用。洪堡学者每个月可支取部分经费作为个人收入,资助期内最高可支取18万欧元/人,具体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日德海外人才资助模式
(一)以国内机构为主体进行申请和拨款,提高用人主体自主权
在海外人才项目申请过程中,无论是长期资助还是短期资助,都要求由本国高校或机构为主体提出申请,以便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一方面要求用人主体对海外人才进行初筛,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主动寻求匹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入;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用人单位在培养、引进、使用、激励人才中的自主权。在长期资助项目中,德国洪堡学者奖具有代表性,在申请时必须由具有提名资格的高校或研究机构向洪堡基金会提名,申请要求中以模糊性条件为主,对年龄、学科、是否有海外学位均不设限制性条件,而是要求候选人必须是所在领域内公认的领军学者,且在国外成长为知名学者(国籍不限),同时其研究计划需要与提名大学/机构的发展战略兼容,赋予了用人主体更为充分的自主权。在短期资助项目中,JSPS面向职业生涯中期和教授级别的短期项目具有代表性,旨在吸引海外人才来日进行讨论、交流、讲座和其他学术活动,以提高日本科技发展的国际化水平。短期项目需由日本本地机构和邀请人为受邀学者提出申请,通过JSPS内设的遴选委员会进行包括文件审查和同行评议在内的两轮审核后,可获得包括机票及保险费用、每日津贴、研究资助津贴在内的资助,一般学者短期项目的每日津贴为1.8万日元/天,每年获得资助的学者数量在170人左右。
(二)采取财政资助与市场化机制结合的方式吸引顶尖人才,降低流动风险
针对海外顶尖人才的资助项目中,由财政资金发放的个人津贴和研究经费一般具有透明、公开、固定的资助额度、使用规范、考核与验收形式,并通过签订合同固化和明确资助方、海外人才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而顶尖人才与用人单位间通常采用市场化机制协商确定额外的个人薪资和科研资助,特别是对于全职引进的人才而言,在聘用合同中应明确是否可在外兼职或获得第三方收入。德国洪堡学者奖作为德国引进顶尖人才的资助项目,获得者必须以全职形式来德工作,除去财政资金提供的奖励,海外人才的个人收入可与用人主体协商确定,且与来自第三方的额外收入不冲突,体现了财政资助与市场化用人机制的充分结合。JSPS针对顶尖人才的资助项目以杰出学者短期项目为主,资助期限上限为30天,财政资金以日薪形式结算个人津贴(4.2万日元/天),并提供来日期间所需的研究支持津贴(最高为7万日元/月),对资助额度均有明确和公开的规定。综上,从日德两国的经验来看,顶尖人才的资助模式虽有不同,财政资助的边界和额度却都十分明确,并由市场化机制根据人才知识能力水平确定额外收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因财政资助远高于人才市场定价所带来的顶尖人才流动风险,也有利于平衡本地人才与海外人才间的收入差距。
(三)通过博士后资助项目吸引青年人才,注重生活保障
针对青年人才的项目以博士后资助项目为主,资助模式注重为初来乍到的海外青年学者提供周到的生活保障。日本特别研究员资助项目主要以博士毕业6年内的青年人才为资助对象,除个人津贴和国际往返机票费用外,还为新进来日定居的青年学者提供一次性安置费20万日元,用于邮寄个人行李或短期安置,以满足青年人才在工作初期的居住需求。德国洪堡研究奖学金中的博士后奖学金以博士毕业4年内的青年人才为资助对象,每年申请通过率约为25%~30%,获得资助的青年学者可以获得2650欧元/月的津贴,同时还可以获得由洪堡基金提供的来德差旅补贴、语言培训、医疗保险等福利,此外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在满足相应条件的前提下也可获得补贴,为青年学者来德就业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海外青年人才,特别是刚刚踏入工作岗位的新进博士,往往在生活保障方面具有更多的需求,使优厚的薪资条件和全面的福利待遇成为吸引青年人才的关键因素,日德在资助内容的设置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青年人才在居住、医疗、家庭、社会融入(语言培训)等方面的需求,通过各类经费的支持解决青年人才初到海外工作时遭遇的主要困境。
三、启示与借鉴
(一)面向海外人才建立统一的资助服务平台
目前,我国面向海外科技人才的引进计划和资助项目管理分散,没有形成统一的申请和服务平台,客观上对海外人才寻求来华发展的资助信息造成了障碍,也不便于规避资源过度分散所导致的诸多问题。“百人计划”由中国科学院管理,“长江学者”计划由教育部管理,国际博士后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可见现存海外人才资助体系的资源配置极度分散、管理部门众多,虽然资助范围有所区别,但重复资助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不利于形成面向国际交流和海外人才的统一窗口。从JSPS和德国洪堡基金会的经验来看,建议从海外人才获取信息的便利性角度出发,建立统一的资助平台和申请入口,将目前碎片化管理的项目申请和资助信息整合起来,打破管理部门间的信息流动屏障,实现信息共享。
(二)扩大资助项目体系的人才结构覆盖面
从发展历程上来看,我国海外人才资助体系更侧重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国家层面的引才引智计划中,“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均是针对高层次人才设立,在政策主体、政策客体、政策工具等维度存在纵向和横向的政策同质化现象(吴帅,2014),对海外青年人才的重视程度尚显不足,同时在项目设置上缺乏针对短期流动的资助形式。目前适合海外青年人才申报的国家级资助项目较少,每年资助的青年学者数量约为700人左右,可见对海外青年人才的支持规模仍有待提高。从日德的经验来看,通过博士后资助项目吸引海外青年人才是体系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德国面向中青年的洪堡研究奖学金每年资助规模达到500人,在体系内占比最高,日本特别研究员标准项目每年的资助规模也达到230人。由于青年科技人才普遍具有更高的创新活力,因此是国际人才市场上的重点争夺对象。此外,JSPS通过短期项目形式资助处于职业发展中期到教授级别的海外学者与本地机构交流,提升了国内机构的国际化水平,也拓宽了海外人才资助体系的人才结构覆盖面,这一做法具有启示意义。
(三)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选才、用才、留才作用
海外人才施展才华的舞台在本地用人单位,用才和留才的主战场重在人才与用人主体间的博弈,因此要鼓励用人主体结合财政资金资助和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自主权。特别是对高层次人才而言,由于以往高校和研究机构受到绩效工作总量调控的约束,使国内机构在引进海外人才的过程中,过于依赖财政经费资助,容易引发海外人才流动风险。具体来说:一是在项目申报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战略规范和发展需求选择合适的海外人才;二是鼓励用人主体将人才使用和人才培养相结合,特别是针对海外青年人才的资助项目中应注重配置功能全面、便于使用、灵活合理的安置型津贴,帮助人才尽快融入国内工作环境;三是探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等分配办法,科技成果转化和转让收益不纳入绩效工作总额,支持用人主体采用市场化手段为海外人才提供在国际人才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收入,充分调动海外人才创新积极性。
(四)采取多元资助手段精准解决各层次海外人才痛点
针对不同层次海外人才,考虑顶尖人才和青年人才的需求痛点,采用多元化、差异化的资助方式,注重长期与短期项目结合,构建立体式资助体系。对于顶尖人才而言,工作成就感和研究基础环境的优先级更高,应提供长期稳定资助,人才评选突显学界认可和荣誉性质,以科研经费资助为主,由人才和用人单位协商分配,体现双方自主权。对于青年人才而言,来华发展的居住和生活问题具有紧迫性,个人津贴和安置补助的发放应更注重便捷、直接、有获得感。应考虑增加针对海外博士后人员的资助力度和资助规模,并对资助内容进行优化设置,着重满足青年人才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通过吸引海外青年科技人才来华就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奠定基础。
【基金项目】
上海市软科学计划项目“海外人工智能人才回流态势研究:现状与对策”(186921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