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科技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面临新形势新需求,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势,抓住国家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教育、科技、人才的战略统筹、目标统筹、要素统筹和工作统筹,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原始创新成体系布局、成系统推进,不断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为加快建成科技强国提供强健有效的体制支撑。
一、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不仅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也是拓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要求。要把科技创新作为最根本、最核心、最关键、最可持续的竞争力,融入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全过程,创新成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核心因素,要在创新资源配置、要素流动、科技供给、创新扩散、创新激励和知识产权保护与标准等方面提供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为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提供稳健有效的体制支撑。
建设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强化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重组创新资源,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关键核心技术体系化攻关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统筹,为维护国家战略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形成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创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动权,加快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建设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激发科研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为着力点,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协同化,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科技核心竞争力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数据一体化配置,评价激励机制等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
二、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强化党中央对国家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重大任务和重大政策,加强科技领域发展与领域科技发展的战略统筹与政策协调,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科技力量,加强战略性科技任务布局,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明确科技主攻方向和突破口,部署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基地。
深化科教融合与人才发展体制。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加大科教协同、产教融合,以科研评价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提高人才国际化水平,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聚天下英才而用之,持续改善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
优化创新要素流动和配置体制。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健全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按市场评价贡献的机制,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强化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展多元化资源投入与配置,强化规划政策引导,推动创新资源更加聚焦战略需求和关键领域,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创新资源配置体制。
完善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制度。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将知识产权作为夯实产业技术基础的重要发力点,加强产业技术攻关与知识产权协同联动,促进关键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供给,引导创新主体加强关键前沿领域核心专利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应用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国家共性基础技术标准体系,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的标准制定,在新兴交叉领域建立健全政府牵头、产学研用广泛参与的技术标准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进中外标准战略对接和优势领域标准走出去。
健全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完善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技伦理治理主体责任,促进科技类社团、学术出版和研究资助机构等的协同治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科技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科技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健全科技安全预警机制和科技安全审查监管机制,提升科技维护自身安全和支撑重点领域安全的能力。
三、新时期纵深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培育数据、技术要素市场体系。探索数据和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新路径。健全技术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价值担保、诚信监督等机制,建设互联互通的数据与技术要素交易网络。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完善数据确权的法律框架,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数据要素的分配机制、市场监管与资产管理办法,促进技术和数据要素流通和与资本等要素深度融合,实现科技创新链条和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
二是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融通发展的科研组织体系。鼓励大学、科研院所与龙头骨干企业建设联合实验室,以战略科学家与顶尖领军人才团队为支撑,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和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和技术领域集成创新,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构建国家目标牵引的跨学科、大协同创新攻关组织模式。进一步在要素的全方位融合上下功夫,有效提升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基础研究工程化的能力、技术研发系统性布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发现和布局未来产业竞争新领域新赛道、支撑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和组织模式,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要求,加大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引导和推进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探索深化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机制和模式。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超前部署新型科研信息化基础平台和科学数据中心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标准化和数字化。
三是着力推动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科技供给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科研,把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统筹、集中力量、优化机制、协同攻关,着力解决制约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难题,高水准实施一批攻关重大项目,提升成果质量,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有力有序推进“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
四是加快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四链”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体系。积极搭建科教对接、产教对接、校企对接的综合性协同创新平台,深化协同机制,继续探索有利各项创新要素进一步流动的措施,带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数据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跨行业高效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构建需求对接、协同攻关、应用验证、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项目培育、市场转化等综合集成功能,发挥其在科技创新“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依托已有发展基础,结合新一代平台及基地建设,着力推进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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