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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在发展普惠金融中的作用-访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
2015-05-05 资料来源:金融时报 姜欣欣 2015-3-9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享受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接受《理论周刊》专访,就中小银行如何助推普惠金融创新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记者:作为来自中小银行业界的政协委员,您对于发展普惠金融有何实践感悟?
  闫冰竹:北京银行在创立之初,便提出“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百姓”的发展理念,近年来,通过发展普惠金融,积极支持小微业主的财富创造与价值增值,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丰富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打造了普惠金融的中小银行样本。其主要做法是:创新惠民产品服务,支持民生福祉改善;创新镇域金融模式,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创新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市民金融素质;创新小微金融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创新消费金融模式,助力消费结构升级;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撬动大众创业梦想。
  下一阶段,我们还将继续积极开展投融资和信贷模式创新,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运用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普惠属性,提供跨界、跨区域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助推普惠金融创新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小微企业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服务,助力中国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记者:您一直强调,中小银行应始终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市场定位,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当前中小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做了哪些积极探索和尝试?
  闫冰竹: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发展,甚至制约了中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步伐。中小银行服务小微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人缘地缘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已经成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坚力量。
  服务小微企业是中小银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的差异化选择。从成立之初,中小银行就在夹缝中求生存,在同质化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为此,中小银行将目标定位于小微企业,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中小银行具有机制灵活、产品创新的优势,致力于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门当户对”的金融服务。
  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打开了中小银行差异化发展的空间。近年来,中小银行始终立足小微企业,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从产品创新、管理机制、科技系统、人员配备、专营机构、数据模型、不良处置、贴息优惠等各个方面,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效,受到了小微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认可,被媒体誉为“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以北京银行为例,目前为首都10万户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北京每4家小微企业就有1家是北京银行的客户,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上万亿元,被监管部门评为“支持小微企业先进机构”。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还需要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和中小银行的不懈探索。一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是国家战略。今天,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正在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潮,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是国家战略;另一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未来,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让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激情迸发;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让小微企业的活力涌流;进一步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支持小微企业在创新中发展壮大。
  记者:作为两届全国政协委员,您多年来一直为“两小”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请问今年在“两小”方面您提出了哪些提案?针对如何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您提出了什么意见和建议?
  闫冰竹:作为一名来自中小银行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始终是我关注的焦点。八年来,我积极建言献策,为中小银行、中小企业的发展鼓与呼,主动融入伟大祖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事业中,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
  今年,我围绕中小银行和中小企业,提出了3份提案,分别是《关于加大中小银行支持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关于加快结构调整,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提案》。
  在《关于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中,我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体系。建议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小微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评级发布制度;完善抵押制度,借鉴国际经验,建立类似于“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金融支持体系;在企业破产法中增设简易程序,加快债权人的损失补偿速度。二是完善担保体系。建议增加中央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财政资金投入;适当降低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行业进入门槛,加大优惠力度;强担保行业监管,严格落实风险准备金制度。三是疏通融资渠道。建议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规模,为小微企业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及免费或优惠的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规范经营的前提下,逐步简化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进一步放宽股权、债权市场对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的财务准入要求,积极稳妥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
  在《关于加快结构调整,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提案》中,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现象,提出如下建议:一是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议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放宽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标准,鼓励发展私募股权基金,发挥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势,发挥资本市场作用,降低企业杠杆率。二是改善金融机构市场结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建议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覆盖面广、层次多样的金融机构体系。三是优化资金投放结构,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减少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挤出效应,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优化企业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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