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过去以投资和要素驱动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创新驱动成为必然的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传统动能焕发生机。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是推动资源效率最大化、激发创新驱动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战略任务。作为科技创新坚定实践者的深交所创业板,应当更好地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完成“三去一降一补”的新任务,在新形势下取得新发展。
科技部火炬中心作为科技部的直属单位,成立近30 年来,在科技部的坚强领导下,一直致力于面向经济主战场,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火炬中心通过不断改革创新,已经形成了国家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两创基地城市示范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完备体系。全国火炬系统服务了大量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在技术创新、投资融资、环境优化等多个方面,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各个维度上对他们予以支持。
深交所设立创业板也是为了服务创新型的科技企业,打造中国版的纳斯达克。自2009 年设立以来,创业板市场有效拓展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截至2016 年12月31 日,创业板上市企业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92%,战略新兴行业占比超过70%,平均科研投入占比5.35%,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企业家数占比41.51%,拥有国家863 计划项目企业家数占比11.97%,拥有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企业家数占比86.10%。在服务科技创新的角度上,深交所创业板和火炬中心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存在很多共同的发力点,完全可以运用科技和金融相结合的手段,在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系统培育、规范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服务好各类创新主体。
创业板设立6 年以来,成为科技创新企业实现融资的一条快捷、便利、有效的渠道。但是,创业板市场运行至今始终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一是科技创新企业发行上市的标准不统一,信息披露不规范,有效供给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二是对经营状况恶化的上市企业没有实行严格的预警与退市政策,尚未形成一种正常健康的好企业上市与坏企业退市的流动。三是随着新经济的发展,创业板IPO 的标准与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新趋势、新模式出现了一定的不匹配,导致很多优秀的科技企业到境外上市。截至2016 年12月底,中关村上市公司总数为302 家,其中境内202家,境外100 家,境外上市比例达到三分之一。
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创业板健康快速发展,要不断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新论断、新思想,不断深化创业板改革,切实增强创业板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充分认识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的重要意义。去年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20 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0 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 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三步走”战略目标。此后,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了未来五年国家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规划》共8 篇27 章,其中6 次提到“科技金融”,这从国家战略层面发出促进科技与金融相结合的强烈信号,为深化创业板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万钢部长在深交所调研时曾指出“科技金融、孪生兄弟”。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相互促进,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围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切实扩大资本市场有效供给规模,优化供给结构并合理疏导需求,使资本市场在改革中发挥更大、更决定性用作的必然要求。事实上,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是创新驱动,而创新驱动的关键就是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相结合。凡是能把这两件事情结合起来做好的,必然能够成为新一轮中国经济增长的引领力量。因此,深化创业板改革这项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服务科技型企业这一根本,全面发挥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二是深入研究科技创新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新规律、新特征。科技创新源于技术、成于资本,这是近几十年全球科技创新一个突出的特征。随着新技术革命的不断推进,人才、技术和资本的结合更加紧密,科技创新的步伐更快,涉及领域更广。以前以大型企业主导科技创新的格局显著改变,中小型企业科技创新创业的优势日益凸显,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的周期也比过去大为缩短,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创新的贡献度正在日益增加,大量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成为新经济的代表。目前,全国高新区拥有超过2085 家瞪羚企业,其中绝大多数为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风险特征不同于成熟型产业经济行为,必须高度依赖于权益性资本,因为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银行贷款往往并不现实。创业板为代表的资本市场作为重要的直接融资的平台,应当深入研究新的科技创新规律,适应新的企业发展特征,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并用资本的力量有效助力这些独角兽和瞪羚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推动创业板进行发行上市条件的改革创新。创业板设立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行上市条件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尽管如此,目前一些创新能力强,但暂无盈利的优质企业还是很难达到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 年底已达7.9 万家,其中纳入火炬统计口径的7.6 万家高新技术企业中,2.5 万家企业的营业收入超过一亿元,但其中有23.2%的高企并未实现盈利,且多为战略新兴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如何服务这些企业?这就要求以深化创业板改革为突破,推进增量改革,设计一套体现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及行业未来趋势的上市公司遴选标准,针对创新特色鲜明、规模较小、风险较高的企业,在提高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基础上,在上市条件、发行审核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差异化制度设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快满足其对接资本市场的需要。通过不断加大在互联网+、生物医药、高端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企业供给,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能力。这既是适应经济和企业发展规律的新要求,也是更好服务成长型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应有之义。
四是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由深交所与科技部火炬中心共同推出,旨在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依托大数据的分析使用,打造服务初创期、成长期与成熟期科技型企业的一整套行动方案。路线图计划2.0 实施两年以来,常态化路演、科技金融信息平台、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服务了广大科技型企业,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中国高新区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在线上汇聚了8000 多位专业投资人,服务了超过2200 家优质科技型企业。创业板立足于服务高科技创新型企业,与路线图计划2.0 的实施可以实现精准对接。路线图计划2.0 的内涵和外延,以全国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科技型企业为试点,开展各类路演对接、数据共享和增值服务,并与创业板为代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实现接续服务,真正将创业板和路线图2.0 打造成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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