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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试行)(主要条款)
2018-03-14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研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处理方式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与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叠加享受 (三)负面清单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五)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六)研发费用归集的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计扣除三个口径 (七)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 (八)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 (九)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 (十)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加计扣除 (十一)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十二)叠加享受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政策 (十三)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十四)企业委托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管理要求的区别 (十五)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 (十六)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 (十七)允许加计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口径 (十八)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的简易方法 (十九)特殊收入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二十)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特殊处理 (二十一)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费用应区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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