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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 倍增效应放大
2010-03-26 资料来源:通信产业报 许婷 2010-2-7
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政府投资方式改革的重要尝试,不同于以往的投资补助等方式,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将进一步增强。备受通信企业关注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又有了新进展。
  近日,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先后在青岛和厦门举办全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系统创业投资基金工作培训班,就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本概念、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法律问题、创业投资决策流程等相关内容,特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君和律师事务所、清华启迪创投公司的资深专家做专题讲解。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副司长顾大伟详细讲解了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计划今后的发展重点。
  而一直以来困扰一些通信企业的基金申请流程、资金运作模式,乃至该基金与其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的区别问题得到一一解答。
 创新运作模式
  事实上,新兴产业创投计划自2009年10月底启动至今三个多月以来,包括多家通信企业在内的众多有志获得基金支持的企业更为关注的还是号称有史以来运作模式最为市场化的政府投资基金的具体运作模式。
  据了解,这20支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不是通过现金拨款,而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国家资金的退出机制也可以很完善,可以通过三板、准三板、回购、产权交易等多种方式选择退出。这样的灵活方式无论对政府还是对企业都很具有吸引力。”重庆发改委高技术处负责人表示。
  根据掌握的最新情况,目前这些基金都在紧张的运作过程中。其中,国投高科负责上海、湖南和重庆的基金,盈富泰克负责北京、吉林、安徽和深圳,2009年底已经完成一批基金的筹建,今年第一季度将完成全部20支基金的筹建。
 放大倍增效应
  随着新兴产业创投基金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许多有志于申请该基金的通信企业都难免有这样的疑问:早在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就曾设立“国家创业风险投资”,以支持高技术中小企业发展。新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是否和它冲突?
  新设的“创业投资基金”由地方政府主导,不仅在融资方式上不同于“国家创业风险投资”的国家拨款形式,而且,地方政府各自有优势产业,项目申报不仅周期缩短,而且地方更有自主权,这样会和原来的“国家创业风险投资”形成互补的局面,有利于出现各行业各地方国家重点推广的新兴产业“全面开花”局面。
  据了解,正是原来的“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才使国家下定决心深化设立规模更大、更深入的新基金。
  作为第一批的试点,对未来试点规模扩大具有示范意义。待首批20个基金运作成熟后,政府有望在未来2-3年内发起设立200个基金,其中中央政府投入约100亿,地方政府则至少投入100亿,200个基金总募集规模有望达到1000亿元左右,届时将支持1万个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新解
  在不久前举行的全国高技术产业工作会议上,国家发改委就201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释放出明晰的政策信号。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条件,2010年要着力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创业投资。
  据悉,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全程出席了在青岛举行的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首期培训班,并就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和下一步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指示。他强调,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将培育一批合格的创业投资管理团队和人才,进而推动创业投资加速发展;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将引导和推动各地方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对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培育发挥切实的推动作用。
  而正如顾大伟所言,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政府投资方式改革的重要尝试,不同于以往的投资补助等方式,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将进一步增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作为推动高技术自主创新、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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