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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实施“科技金融专项行动”
2011-03-10
日前,青岛市科技局联合青岛银行下发了《青岛市“科技金融专项行动实施细则”》(青科计字[2010]41号),据悉,科技金融专项行动是青岛市科技局为加快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示范工作,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发展,推动实施青岛市高新技术高端产业创新发展工程而采取的工作措施之一。
“科技金融专项行动”由市科技局、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青岛银行共同合力推进。科技局通过科技计划立项扶持,引导青岛银行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贷投放;通过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对接提供综合服务。针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级创新型企业,及获得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立项支持的企业,由科技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审贷技术专家评估、企业综合信息分析评估、“科技金融专项行动诚信企业”数据库建设等措施予以科技增信,由青岛银行给予优惠利率、放大信贷额度、实行审贷“绿色通道”等金融支持。其中,青岛银行将给与科技创新型企业以人民银行规定基准利率下浮的利率优惠,这在国家银根紧缩,银行压缩信贷规模,提高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背景下尤其难能可贵,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是一项非常实际的降低资金成本的政策,同时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常规抵押担保的基础上给予10%—50%的信贷额度放大,可用无形资产或股权质押贷款,这对缺乏足够有形抵押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也是很实际的一项支持措施。
近两年来,青岛市科技局非常重视以金融资本要素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工作。由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实施的“融资直通车计划”、“创新易贷”等科技金融合作取得了绩效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实施一年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获得银行信贷资金4000多万元;推动和支持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即将在全国高新区启动的“高新技术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从银行间接融资(创新信贷、科技担保),到股权融资的科技金融体系化服务。
《青岛市“科技金融专项行动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市科技局在广泛征询科技型中小企业意见基础上出台的科技金融政策,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特点和需求,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科技金融支持。作为具体贯彻实施青岛市科技金融工作的单位,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于2010年获得科技部认定的首批国家科技金融服务试点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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