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科技部、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营造了产学研结合、政企金互动的科技创新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了
“政产学研金介用”的新“德清模式”,
促进了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推动了我县科技进步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近年来,我们坚持突出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筑强平台,着力构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近年来,我们针对无资产抵押的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担保难题,健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
一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坚持把做强平台作为政府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举措。2003年,我县在全省成立了首家科技担保公司,按照科技型企业成长中不同时期和不同档次,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融资科技信用担保。截止2012年底,已累计为科技型企业办理担保业务781笔,担保金额15.7亿元,已成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造血库”。2007年,又成立了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为县内科技型企业开展投融资服务,先后向杭化科技、拓普药业、蓝德能源、明德水务等10家高科技企业投资2000多万元。
二是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为了进一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服务,近年来,我县加快了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主的科技信贷专营机构发展。2007年以来,我县相继成立了四家小额贷款公司,即升华小额贷款公司、德华小额贷款公司、金磊小额贷款公司和佐力科创小额贷款公司。佐力科创小额贷款公司也是全省首家县级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2011年,我县又在全省率先
引进台湾微贷技术,成立了德清小微企业贷款中心,通过小额贷款灵活快捷的信贷机制,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2012年底,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6.2亿元,实现贷款余额15.8亿元。
三是探索建立科技银行。
我县把加快探索建立科技银行,作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又一突破口来抓。通过发挥德清农商银行本土优势,进行改革创新,以该行城南支行为基础组建科技支行。县财政还专门设立1亿元的科技信贷引导基金和3000万元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支持科技支行服务科技型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科技支行已于10月9日挂牌成立
。
第二,坚持政府引导,集聚金融资源助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需要金融服务支持,金融密切与科技结合,也是加速金融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动力来源。近年来,我们着力加强了政策机制方面的研究,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着力推动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
为了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等一系列政策意见,落实了扶持和风险防范补偿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2012年,县财政共落实县内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各类扶持资金2232万元。
二是拓展融资渠道。
加强与异地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成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借助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县外金融机构服务中心平台,大力引进异地资金。2012年,新增引入异地资金8.6亿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拓宽了融资渠道。
三是引导企业上市。
围绕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完善科技企业上市资源库,加快企业上市步伐,目前我县共有上市公司6家,另有一家已经过会,共募集资金(含企业再融资)36.78亿元。建立拟上市公司培育库,实行梯度培育,现有入库企业20余家。
四是组织融资推介。
近年来,我们围绕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开展牵线搭桥,组织开展融资推介会等活动。2012年先后组织3次银企融资推介会、座谈会,涉及信贷资金21.91亿元,受益企业356家。
下阶段,我县将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大力推动省科技成果转化实验区和省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进一步深
化“政产学研金介用”的德清模式,
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结合。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科技金融的支持力度。
设立科技创新贷款贴息资金,每年安排100~200万元,用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项目贷款贴息和科技支行政策补助;积极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引导社会和金融资金支持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针对科技型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风险,积极开发新型金融产品,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整合科技、金融、中介、担保等资源,成立企业化运作的县科技金融服务公司,打造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按照定位专业化、利率补偿化、服务多样化原则,做精做专科技支行,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方式的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水平;建全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高标准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畅通银担企合作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专业的信贷支持。
三是进一步健全科技金融工作机制。
即建立政银统筹协调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建设的组织领导,促进科技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建立科技与金融联络沟通机制,通过政银企联动,加强企业联审、项目联议、风险联评等,增进科技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完善信用和风险评估机制,组织科技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科技专家参与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信用风险评定、授信及用信项目的评审工作机制,为银行信贷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意见。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利用金融资本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营造更有利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