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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技厅开辟政策性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新渠道
2013-11-13 资料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2013-9-26
为推动科技金融创新,今年以来,福建省科技厅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开展业务合作,开辟了政策性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新渠道。
今年初,福建省科技厅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了《支持科技创新合作协议》。双方分别发挥了科技厅作为福建省科技行政部门的组织优势、政策优势和进出口银行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投融资优势,将国家、福建省科技创新政策引导与政策性金融支持相结合,围绕“科技创新:驱动经济,服务民生”的宗旨,共同搭建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的合作平台,推动科技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点任务在福建省内的实施,全面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发展。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开展科技金融合作:(一)福建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海洋高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二)福建省内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三)《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的科技重大专项在福建省的相关实施企业和项目; (四)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的16个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福建省内的相关企业和项目 ;(五)福建省内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技术创新工程等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相关企业;(六)福建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和园区内企业。( 七)为福建省内的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或进行技术合作提供金融支持等。福建省科技厅与进出口银行建立二级双向企业和项目推荐机制,双方设立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举行工作会议,对福建省科技厅已立项支持和推荐的项目,进出口银行在信贷政策、贷款额度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
《合作协议》签署后,双方在为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进出口业务、高新技术园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方面开展了合作。在省科技厅向进出口银行推荐的66家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中,进出口银行向其中10家企业发放贷款27亿元,企业享受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8-30%的优惠利率,每年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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